中國虎網 2018/8/14 0:00:00 來源:
未知
近日,北京人社局發通知,北京擴大門診特殊病用藥報銷范圍 ,新增125類藥品,9月1日起實行。
8月8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關于調整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用藥報銷范圍的通知》。
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本市2017年版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情況,將部分藥品增加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用藥報銷范圍,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現有用藥報銷藥品基礎上,將本市2017年版醫保藥品目錄內有關藥品,增加納入腎透析、惡性腫瘤門診治療、腎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肝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肝腎聯合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肺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心臟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門診特殊疾病用藥報銷范圍(詳見附件1-6)。
二、本市2017年版醫保藥品目錄實施前,已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范圍的西藥復合藥、通用名后使用羅馬數字進行標注的西藥品種、兒童順應性藥品、50ml以上的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等注射用溶媒組成的注射劑、中藥軟膠囊等藥品,按照本市2017年版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分類原則,分別對應納入有關門診特殊疾病用藥報銷范圍。
三、“多發性硬化”和“黃斑變性眼內注射治療”兩種門診特殊疾病藥品報銷范圍,暫按照《關于調整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醫發﹝2017﹞179號)相關規定執行。
四、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要切實做好參保人員門診特殊疾病備案審核工作,嚴格執行臨床診療規范和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按照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的要求,保障參保人員基本用藥需求,不得將與治療門診特殊疾病無關的醫療費用按門診特殊疾病報銷政策進行結算。
五、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參保人員醫療費用審核結算工作。對納入門診特殊疾病報銷范圍的藥品,要做好費用統計分析和監測工作,不斷加強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管理,提高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率。
六、本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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